当前国税部门信访工作的问题及对策
做好国税部门的信访工作,是推进国税事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基层国税起着重要作用。实现“中国梦”,“群众利益无小事”。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反映人民群众心声的“窗口”。在搞好税收征管和确完成国家税收任务的工作中,国税部门信访工作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其社会性、现实性、复杂性和不稳定性因素越来越明显。笔者结合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等纲领性文件实施情况,就进一步加强国税部门信访工作,谈谈初浅意见,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国税部门信访工作目前的主要问题及特征
通过对近年来基层国税部门信访工作的调查分析看,从涉税问题和内部管理问题这些层面反映当前国税部门信访工作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主要特征:
一是信访来源多样性。近年来,从县局办公室和基层分局接收信访案件中具有多样性。按信访件来源分为:上级部门(地方信访部门)转办案件,直管部门(垂直主管部门)转办信访案件,内部收到信件案件,电话信访件;按信访案件性质分为:涉及到人事教育、税务执法以及其他问题信访案件。
二是突出问题集中性。近年来,突出问题集中反映在基层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少数税务干部违规违纪、涉税举报、税收政策咨询服务以及基建招投标等诸多方面的问题。以上突出问题的反映面达到80%以上。
三是敏感问题多发性。从来信来电的信访案件中集中反映在:税务系统内部干部职工突出反映干部政治待遇、评先评优等政治、经济待遇,以及离休退休(退养)干部经济待遇、就医医药费用、子女就业等敏感问题。属信访问题高发期,信访总量增幅较大。
四是越级信访反弹性。近年来,从基层国税部门越级信访件中反映出,越级信访件(上级部门、地方信访、垂直主管部门转办信访案件)约占当期信访总量的85%,越级信访呈现出较大幅度的反弹现象。
二、基层国税部门信访工作中产生问题的原因
基层国税部门信访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因素,也有税务内部的因素;既有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也有管理上的问题。深刻揭示其内部的主要原因是:
1、思想认识不到位。有部分基层国税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信访工作认识上有偏差,思想观念陈旧等方面因素。在部署全局性工作中,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和谐国税的政治高度将信访工作定位,没有把信访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更没有把信访工作摆在整体工作重要位置。
2、组织机构不健全。基层国税部门没有设置专门机构,多为办公室接收信访案件,并按照信访性质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在日常案件查处和处理不及时,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工作不协调、不配合、不沟通时有发生;加之信访渠道不够畅通,内部沟通机制不够健全,引起和造成了纳税人和干部职工内心有怨言却无处诉求、心理不满情绪时有发生。
3、工作作风不扎实。近年来,普遍反映基层国税部门对信访案件查处的问题解决不力,处理不妥协,反馈不及时,充分暴露出信访工作人员在日常接访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工作作风不扎实,严重的伤害了纳税人和干部职工的感情,导致了矛盾尖锐化;有些信访案件查处不及时,依法处理落实不到位。主观上仍然缺乏大局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导致越级访、重复访的产生的主要原因。
4、精细管理不严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纳税人和干部职工的民主法制意识逐步增强,维权意识得到强化,寻求信访途径解决问题的渠道增多。由于基层国税部门信访工作制度不健全,精细管理不规范,政务公开不透明,未按程序依法处理信访案件等诸多因素,导致信访工作管理出现漏洞和真空的产生。
三、加强国税部门信访工作的几点思考
针对县级国税部门信访工作产生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行之有效措施加以应对。
1、全面贯彻落实《意见》,把握信访定位内涵。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和《信访条例》其精神实质,明确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定位是: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定位体现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势时度,对新时期信访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体现着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新内涵、新要求。因此,做好新时期基层国税部门信访工作,必须从政治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做好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坚持以服从服务国税工作大局为中心,从构建和谐国税的高度,提高税收执法能力的高度,密切广大人民群众和纳税人血肉联系的高度,切实把信访工作摆上应有位置,紧紧围绕国税中心工作来推进。为建设和谐国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夯实信访工作基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是做好基层国税部门信访工作的基础,更是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关键。一是建立信访综合协调制度。各基层国税部门要加强与地方信访局、监察局、检察院等部门以及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和联系,定期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有效利用社会管理资源,逐步形成纵横联系、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综合施治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要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把信访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把更多的精力用于信访问题的事前防范上,有效防止问题积累和矛盾激化,把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各种信访苗头和问题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三是建立信访汇集分析制度。要健全和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的信访信息报送网络,加强信访信息的综合分析和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四是建立信访案件的督办制度。健全内外监督网络,充分发挥系统内专、兼职监察员以及社会聘请的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及时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息,坚持抓早、抓小,抓防范,注重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把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重大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制度。本着“事要解决”的工作原则,对于重大信访案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形成机关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案件督查工作格局。五是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信访承办部门应加大信访工作力度,认真解决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方法不当,给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畅通信访工作渠道。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畅通信访渠道、疏导和宣传教育是做好基层国税部门信访工作的核心。一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基层国税部门信访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以服务全局为已任。对内,要理顺上纵横部门和同志间关系,要依法按政策认真解决干部职工合理诉求。对干部职工信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外,要加强对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税法宣传,实行依法治税,搞好纳税服务,深化行风政风建设,融洽征纳关系。二是进一步畅通信访工作渠道。要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通过开通信访专线电话、网上信访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引导干部职工和纳税人更多地上层信、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表达诉求,并为干部职工和纳税人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查询办理情况,提供便利条件。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在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同时,做好来信来访者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税收政策宣传解释,进行说服教育,积极引导,化解矛盾,清除来访者的思想障碍。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帮助来访者了解政策法规和税收政策,自觉维护税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促进国税部门信访环境的友好和谐。
4、强化信访工作领导,构建信访工作新格局。加强新时期国税部门信访工作组织领导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根本保证。一是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要明确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机关内部、办公室、人事、监察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领导责任制。二是建立科学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把信访工作作为衡量国税部门和领导干部行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准;严格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处置不及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三是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办事公道、作风优良、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拥有丰富经验、具备较强行政管理能力的信访干部队伍;加大培训信访干部的力度,增强信访干部队伍活力。自觉地担负起做好新时期国税部门信访工作重任,用责任制到位促进工作到位,不断促进国税部门信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作者系株洲市攸县国税局监察室副主任科员)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刘平辉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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