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8日在“第十届财新峰会:开放的中国与世界”上建议,减税降费要和深化税制改革相结合。
一是减税降费要与税收法制化建设相结合。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增强税收确定性;建立税式支出模式,提高政策效用透明度;完善央地税收分配,加快建立地方税体系。“下一步,要争取在2020年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很多税种都要逐渐完成立法。事实上,一些小税种最近在征求意见之后就会逐渐完成立法过程。这意味着,未来一些可持续的政策性税收减免要逐渐落实到法定层面。”
二是减税降费要与税制市场化建设相结合,税制要减少对市场的扭曲性,增强税收中性,不同市场主体在税收待遇和确定性上应该基本一致,在市场配置的基础上,通过税制提供更好的市场环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三是减税降费还要考虑税制国际化的问题。在越来越开放的格局中,有更多国家会在经济贸易往来上更加密切,而所有的经济贸易往来必将和税务紧密联系。未来我国税制国际化涉及到与“一带一路”国家税制的融合,还有提高中国税制的竞争力等。不能以恶性税收竞争作为前提,还要考虑到全球经济发展。
来源:中国税务网
编辑:马娅